见过死的冯知平更知生的可贵,他决定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他得干点什么,他得给自己找点事做。
他先是给自己建了一个简陋的房子。
他或许还能洒下兜里存留的种子,在沙漠的绿洲里种菜。
等能吃好,睡好之后,冯知平开始寻求更高的精神必需品。
他试图走出去。
然后他就遇到了沙堆里露出来的,穿着唐军战袍的遗体骨头。
黄沙中有一截白骨。
那一刻,冯知平一定是欣喜的。
长久的寂寞让他看到人骨头都倍感亲切。
这是他的战友,是他的兄弟。
然而太久没有与他人交流,他又变得迟钝。
他把不知道属于哪位同袍的尸身带回去,将其掩埋。
这天往后,冯知平每天都会出去,每天都会带回来新的同袍。
他不记得时间,不记得言语,只记得自己掩埋了多少具袍泽的尸身。
空虚的心被如此填满。
被他带回来的遗体大部分都穿有衣裳,衣裳上有名字,冯知平把那些名字撕下来保存,用作这些将士们存在过的证明。
这些名字让冯知平心里生出一点希望。为了能够更好的活下去,他把死去的同袍当成自己的责任,他有了一个目标,他想尽可能的带他们回去。
随着时间的流逝,很多事情在冯知平的记忆里逐渐模糊,也逐渐美化。
他按照一个兵的标准要求自己,他每天会做训练,他一点儿不把自己当成一个溃兵,他甚至会每天出去“巡逻”。
他带着死去的将士们,一起“镇守”着这块不知名的地方。
直到那一天,他从沙堆里挖出两个活人。
风沙迷了冯知平的眼。那一刻,他激动得浑身发抖。
找到了,终于找到了。
他幸运的遇到了两个活人,一个叫曾在常,一个叫老罗,他们也是唐兵。
冯知平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们。
是温暖的,有血有肉的,活的。
他们还会动。
还能说话。
冯知平喜欢听他们说话,他张嘴尝试模仿。
然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忘记怎么说话。
没关系,既然忘记了,那就重新去学。
冯知平一点儿一点儿的,跟着老罗学了一口四川话。
他不仅会说话,他还会笑——当然,笑也是刚学的。
遇到曾在常和老罗的那一天,是冯知平重回人间的新生日。